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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定违建的正规手续有哪些
时间:2025-05-13 02:49:58
答案

一、实地调查

认定违建不是口头说说就可以定性违建的,认定主体要对房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,调查过程中全程取证更要综合考虑,并根据调查询问情况制作笔录,笔录需要双方的认可签字。

二、步入认定程序

通过入户调查对房屋作出是否是违建的决定,确定是违建的,应当告知拆迁户作出认定的事实和依据,并且告知拆迁户享有的申辩权和听证权,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提出听证的,应当组织听证,听取拆迁户申辩。

三、作出限期拆除的通知

没有申请听证或通过听证程序拆迁户的申辩事实、理由不成立的,就要对建筑作出处罚决定,向拆迁户作出《限期拆除通知书》,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更改,决定书中说明享有的救济权利。

四、催告履行

拆迁户收到《限期拆除通知书》后没有履行决定书义务不自行拆除的,认定机关开始进行催告程序,目的是让拆迁户尽快履行决定书自行拆除,并向拆迁户下达《催告书》,这里需要注意,如果经过催告程序之后,拆迁户仍然不履行的,就会进行强制执行。

五、作出拆除决定

经过催告程序后,拆迁户仍然不履行决定书义务的,认定机关依法作出《限期拆除决定书》拆除决定,主要是告知拆迁户违法建筑将在某个时间被直接拆除,告知拆迁户享有的救济权利。

六、实施拆除

公告拆除决定后拆迁户没有自行拆除,没有提起任何有效救济途径的,机关会进行强制拆除。

在拆迁的过程中,如果对方说你的房屋是违建,千万不要慌,及时提起复议和诉讼程序,从而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

认定违建的正规手续有哪些
答案

  一、调查取证

  违建房屋需要经过相关人员的实地调查以后才能作出认定。

  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的规定,调查人员在进行调查中,人员不得少于2人,执法前要向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。在调查和询问中,执法人员要做好详细的笔录,如位置、面积、结构信息。并将详细的记录内容给当事人确认签字。

  在调查前,相关调查人员若没有出示证件,是不合法的行为。在确认笔录内容时,要仔细确认记录是否正确,如有异议时,要及时要求更改,或拒绝签字。

  二、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

  在调查后,如果房屋被确认为违法建筑,那么相关部门就会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。但是,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的规定,对违法建筑调查后,对于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房屋证件或没有建设许可的,可以进行限期改正及相应罚款,并及时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,并不是一定会拆除房屋。

  三、履行告知义务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一条、三十二条规定,行政机关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前,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、理由及依据,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,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,必要时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申请。

  四、催告

  根据《行政强制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,应当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,并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。

认定连续工龄是视同缴费的证据吗
答案

是的。

认定连续工龄必须按国家政策为准。

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依据是原《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<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人调发〔1990〕19号)和原劳动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劳办发〔1997〕116号)文件。;视同缴费年限,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,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。;

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,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;

复员退伍军人、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,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,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,可视同缴费年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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